皮膚科見習之思辨 - 婚姻平權

一天碰到一位皮膚科的教授,很親切理性地詢問我們對於現在婚姻平權專法 VS 民法的爭議的意見。
雖然言語殷切,但是究其脈絡,隱約可約發現他的質疑有兩大主軸:一是認為既然專法保障下,權益跟民法是同等的,那為什麼還要不停的爭取入民法?而且只有少數人在那邊激進地發表意見,大多數是沈默的,難道爭取入民法的人就可以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見?二是同性戀家庭出身的孩子,媒體上發聲的都是看起來很成功光鮮亮麗的例子,難道不會有比較悲慘的例子,出來讓我們比對,做個AB test 來讓我們論證嗎?
我的基本立場是民法比專法,在人權的觀念上比專法更進步,更符合理想。
先思考第一個問題,教授認為,在這個現代社會,由於發聲管道的多元,在電視上講話最大聲的,或是在網路上獲得最多網友點讚的,不一定有代表性。但是我想,教授忽略了一點,就是沈默大多數,可能包括你我,並不是絕對站在極端的兩方,而各式各樣在老一輩看來「亂」的發聲管道、社運團體,是社會在議題互動中,所呈現出的多元拉力,於是當代社會對於一個議題的總體定調,就在這個不斷角力的過程中取得動盪平衡,沈默大多數,也在這個角力的過程中不斷的被影響,不斷依據所見所思修正自己的方向。教授有一部分不能理解,那爭取入民法的激進,在她看來,妥協、順服,或許可以換取更好的結果。然而,拮抗的兩方,一旦突然失去一端,便會如拔河般遽然失控,試想,若沒有支持入民法那方不停的引領,今天沈默大多數決定的總體方向,會不會漸漸被拉往完全反對同性戀合法化的方向走?
僅管有人懷抱理想,但是不能否認,社會需要時間進步,這個進步的過程,往往是在上述類似不斷角力的過程中前進。我們不能以自身以為知識思想之高度,武斷揣度社會每個角落的民意必如心之所願。今日沈默大多數或許民意偏向立專法以維持心目中的中庸,我也可以遺憾承認最終結果或許仍舊是立專法的事實,但是我仍會盡力支持入民法的聲音,是因為我想成為在議題爭論中進步拉力的一部分,而不是想以我自認為最正確的立場去主宰、俯視與我立場相左的人。
關於第二個問題,我覺得這並不是能客觀A/B Test 的議題,更進一步,我覺得教授的話其實只是包裝在看似科學理性下的主觀反對。將科學態度貿然套用到此種牽涉到多重社會因素下的人性議題,只是以一種傲慢,將實驗室裡對社會來說簡單到極致的觀察角度,試圖簡化甚至逃避問題的複雜性。更何況,在法律保障以及對同性戀人權尊重觀念未完全普及的角度下,去針對同性戀家庭環境的孩子放大檢視本就是不公平的。不知道教授是抱著什麼心態說出A/B Test的?
最後,來個連結連到婚姻平權的懶人包,希望大家能夠多多了解這個議題。